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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主已接到遗失物品保管的通知(届いていると連絡があった方)

更新日:2025年10月28日

收到失物已送达通知的失主

如果收到警察局或失物招领中心的联系

请确认应当到哪里领取失物。
领取失物时请准备好必要的物品,并于受理时间内(上午8:30至下午4:30之间,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及12月29日至1月3日除外)前往领取。


如果收到警察以外的人士的 联 系

对于银行卡和手机等遗失物品,接受过警察询问的发卡行或手机签约运营商将与签约者(失主)取得联系。
收到上述联系时,请务必确认失物送达的警察局及失物的受理编号。
此外,如果失物为手机,请同时确认SIM卡号或生产编号,并准备好领取失物时所需的物品,于受理时间内前往领取。


关于在日本 领 取 遗 失物品 时 所需的 资 料

失主本人亲自前往领取遗失物品时

  • 有效身份证件(驾驶证、健康保险证、护照、在留卡等)
  • 请填写提交“遗失届出书” (若您尚未向警方报案,请通过以下链接 打印并提交,仅限英文表格)
  • 失主接到警方的书面“遗失物品保管通知书”
  • 拾得编号(受理编号、明细编号、记名编号等)

代理人前往领取遗失物品时”

  •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(驾驶证、健康保险证、护照、在留卡等)
  • 失主的有效身份证文件的复印件(驾驶证、健康保险证、护照、在留卡等)
  • “遗失届出书”(若您尚未向警方报案,请通过以下链接打印并提交,仅限英文表格)
  • 代理人向警方出具失主的“授权委托书” (请通过以下链接打印并提交,仅限英文表格)
  • 失主接到警方的书面“遗失物品保管通知书”(代理人向窗口工作人员出示“遗失物品保管通知书”的电子图像等即可)
  • 拾得编号(受理编号、明细编号、记名编号等)

情報発信元

警視庁 会計課 遺失物センター
電話:0570-550-1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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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フッターです。

警視庁

Tokyo Metropolitan Police Department

1-1 Kasumigaseki 2-chome, Chiyoda-ku, Tokyo 100-8929 Tel:03-3581-4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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